平法微课堂 | 这份平等,受法律保护

法治讲堂 |  2026-01-05 16: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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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平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