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展播:滨州市让污水“再生”,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滨州样板”

滨州民生 |  2026-01-06 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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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开展创新示范,打造美丽建设实践样板。现向社会充分展示各地美丽建设成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生动局面。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共享美丽山东,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篇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滨州市让污水“再生”

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滨州样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就治水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新时代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明了行动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滨州市作为黄河下游重要节点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65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8,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且支柱产业需水量大,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滨州市创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严控黄河水、用足长江水、用好当地水、用活非常规水,积极探索再生水综合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滨州样板”。2023年荣获山东省委、省政府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督查激励,2024年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统筹谋划,下好顶层设计“一盘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列入市政府改革“破零”事项,成立再生水利用工作专班,支持滨州水务发展集团等国有企业参与再生水开发,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滨州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滨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计划利用3年时间投资11.67亿元,规划实施11项再生水利用项目,到2026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57%以上。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明确各县市区非常规水利用年度最低目标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加强规划和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推动工业使用再生水,化工园区再生水配置比例不低于35%,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

靶向发力,用好配置利用“组合拳”

一方面,完善再生水产输利用设施。扎实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4年底全市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为再生水开发利用奠定水质基础。大力推进再生水厂建设,目前,阳信新城等5座再生水厂投入运行,年生产能力达到4400万立方米,沾化城北工业园等6座再生水厂正在推进建设。采取厂网一体化或企业自筹建设等方式,配套再生水管网76公里,打通再生水利用“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拓展再生水配置利用领域。把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水源,聚焦区域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建立工业用水再生循环利用体系并统筹用于市政杂用、生态环境等领域,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分质利用”格局。目前,大唐、滨化等57家企业已使用再生水,市城区、滨城、无棣等县区已将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2024年,全市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1.07亿立方米,较2020年增加1300余万立方米,工业企业利用再生水3300余万立方米,是2020年的10倍。

强化支撑,打好机制保障“主动仗”

一是抓好激励引导。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强化多元化再生水配置利用资金投入机制,积极申报国家再生水利用项目储备;引导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建立合作关系,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格局。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再生水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的监管。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认可度、接受度。

责任编辑:郭莹

责任编辑: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