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案件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06 17:09:56原创
1月4日,汶上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公然侮辱他人案件。该案的办理有力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净化了网络空间秩序,彰显了公安机关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违法行为人因家庭矛盾,在某住宅小区业主微信群内,通过发表不当言论的方式,对其妻子及弟媳进行辱骂攻击。该行为在成员众多、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网络社交空间内传播扩散,对受害人名誉权与人格尊严造成实际侵害,同时严重扰乱了该群组的正常交流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关于“公然侮辱他人”之规定,汶上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在此郑重警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具有显著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影响力,绝非宣泄个人情绪、侵犯他人权益的“避风港”。任何人在网络空间的言行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严守道德底线。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汶上公安呼吁广大网民: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网络素养,在参与网络活动时保持理性克制,文明交流,自觉抵制网络暴力。当遭遇网络侵权行为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网络违法线索,携手共建文明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尹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