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发布造谣视频,东营一男子被处罚
地方法治 | 2026-01-07 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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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
各种信息纷繁复杂
有些人为了
博取眼球 赚取流量
仅通过一张图、一段视频
便罔顾事实
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
殊不知
恶意诋毁、散布谣言的行为
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2026年1月5日,广饶县居民耿某在某音平台发布“于王路口6车追尾撞在一起”的不实视频及语音。

经核查,当日并无该警情。耿某因涉嫌通过网络散布谣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依据
依据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容易受迷惑的网络谣言类型

凭空杜撰
为了吸引眼球,编造谣言者杜撰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信息在网上发布。
夸大其词
虽有基本的事实,但造谣者对事实进行了夸大其词和扩大化,这种谣言迷惑性较大。
断章取义
从某段文章或者某段视频中截取一段比较吸引眼球或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进行传播,并不加以解释。
拼凑剪接
这种谣言的基本组件都是真的,脱离了原有的背景和场景被使用,就成为了谣言。
假戏真做
有很多情节与场面是被人为设计的,却被不知情的人当成真事去传播。
辟谣求证
先用自己的小号发出,然后用大号进行求证式传播,既达到了传播谣言的目的,也避免了自己引火烧身。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大家发布网络信息前务必核实真实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东营公安)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