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2025年度报告开始报送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刘文思   2026-01-07 14:30:53原创

近日,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2025年度报告开始报送。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歇业备案状态,不含吊销、撤销、注销状态),应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报送时可登录电脑端、移动端,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不含多报合一事项,下同)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