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三度被海关处罚,出口农药申报屡踩监管红线

鹰眼IPO观察 |  2026-01-07 12:42:49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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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官网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利尔药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利尔药业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洋山海关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海利尔药业,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内。海利尔药业委托上海通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货物9000千克。

经查,上述货物实际为出口需提供《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货物。洋山海关认定,其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相关裁量基准规定,洋山海关决定对海利尔药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海利尔药业首次因出口申报问题受到海关处罚。2025年9月,洋山海关曾就海利尔药业另一宗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当时披露的信息,海利尔药业委托上海通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3%苄氨基嘌呤,3%赤霉酸A3可溶液剂14000千克至柬埔寨,货物毛重为19200千克,申报总价为CIF159800美元。

经查,实际货物包括吡虫啉100g/L4200千克;多抗霉素10g/L纳他霉素17g/L3300千克;噻虫嗪25%4000千克;阿维菌素50g/L3150千克;氰氟草酯300g/L2390千克;溴虫腈100g/L虱螨脲70g/L2160千克。上述货物出口均需提交《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该案涉及货物价值共计约113.98万元,洋山海关认定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对海利尔药业处以11.3万元罚款。

时间再往前追溯,2024年12月,洋山海关还曾对海利尔药业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利尔药业委托上海锦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50%啶虫脒水分散粒剂20000千克,申报总价为CIF180000美元。经查,实际货物为250g/kg啶虫脒+250g/kg联苯菊酯,出口需提交正确的《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海利尔药业还委托上海锦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50%啶虫脒水分散粒剂20000千克,申报总价为CIF180000美元。经查,实际货物为啶虫脒25%+联苯菊酯25%,出口需提交正确的《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该案涉及货物价值共计约241.1万元,最终海利尔药业被处罚款24.1万元。

海利尔药业(603639.SH)2025年半年报显示,该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制剂、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和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农药原药及中间体,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国内农药生产企业、贸易公司及国外企业。

海利尔药业称,其农药制剂和农药原药均有国外销售,其中,农药制剂业务国外销售为订单式生产,一单一议价,定价相对灵活;原药出口贸易业务大多数基本执行一单一议的合作模式。公司未来将重点实施双轮驱动:原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国内与国外同时布局。

在海外布局方面,海利尔药业表示,该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目前已取得巴拉圭、埃及、肯尼亚、泰国、巴基斯坦等数十国家2100多个产品的登记证件,正在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塞尔维亚等90多个国家进行支持登记和欧盟、美国、加拿大、巴西等14个区域的自主登记。

该公司表示,已完成海利尔巴西公司、海利尔阿根廷公司、海利尔菲律宾公司、海利尔柬埔寨公司、海利尔墨西哥公司等境外分支机构主体设立。

在海外业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连续出现出口申报违规并被海关处罚的情况,也使海利尔药业的出口业务面临更多检验。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责任编辑: 石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