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896.43万元!淄博民通热力成被执行人
大众财讯 | 2026-01-08 08: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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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信息显示,2025年12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96.43万元。

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孙志强,系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淄博市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企查查信息显示,2025年12月20日,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志强,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张效明退出。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孙志强还担任山东中豪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山东中豪能源有限公司由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持股90%。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责任编辑:徐松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