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五项违法事实,陕西红石岩矿业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07 15:07:3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陕西延安)行政处罚栏获悉,1月5日,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旗下的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陕西红石岩矿业”)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黄陵县工业和煤炭局。

内容显示,陕西红石岩矿业的违法事实是:

1.12608运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配电点处局部接地极螺栓松动,12608运顺掘进工作面一部胶带机机头配电点处辅助接地极螺栓松动;

2.四部胶带机皮带机头驱动电机防护栏松动;

3.2025年12月5日至8日未将六采区变电所瓦斯传感器检测值与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数据每天进行对比;

4.12602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错误,现场吊挂距切顶线位置为1.5m,距顶板大于300mm;

5.南翼轨道、皮带联巷巷道部分煤体裸露,未进行喷浆。

处罚机关表示以上事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此,处罚机关决定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处一万五千元罚款(¥15,000.00);2.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15,000.00);3.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15,000.00);4.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15,000.00);5.处一万五千元罚款(¥1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黄陵﹞煤监管罚﹝2026﹞0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8577.00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延军,由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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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