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赵满军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07 15:35:25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证据资料,经莘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会议研究,报经县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赵满军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相关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的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莘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7863586669
邮箱:sxjyywxh@lc.shandong.cn
信函邮寄地址:莘县新华路老财局2楼(见义勇为办公室)
莘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1月7日
附件
赵满军见义勇为事迹
赵满军,男,1979年1月生人,莘县王庄集镇西马厂村村民。2025年10月赵满军曾因脑梗死住院治疗。
2025年12月30日14点左右,赵满军开车去观城镇蝗虫庙村收山药,路过观城镇远庙村东池干渠北岸朝葛路主干道时,听见河边有人在呼救。赵满军立即靠边停车,迅速跑到干渠,看到一名女子在干渠中间上下扑腾,赵满军不顾天气寒冷急忙脱掉上衣跳入冰冷的干渠中,迅速游到落水女子身边,一边抓住落水女子的衣服,一边安抚落水女子的情绪,费了好大力气将女子拖到岸边,在岸边几位热心群众帮助下将落水女子拉上岸。由于救助及时,落水女子获救,赵满军上岸后默默地离开了现场。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