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启动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强制清退工作
大众·半岛新闻 2026-01-07 16:19:01
1月7日,市北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单位在兴隆路派出所、兴隆路街道兴德路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协助下,对兴隆路127号宜昌新苑一期公租房项目承租人已死亡的3套公租房进行强制清退。
在强制清退中,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协助单位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公租房内物品逐一登记和封存,进行证据保全,所有物品将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以便后续家属前来认领。以上举措,标志着市北区新年度强制清退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工作拉开序幕。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 号)等有关规定,经住房保障部门核查,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因承租人去世或长时间无法与本人及其亲属取得联系等原因,致使房屋空置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应依法依规收回房屋。
![]()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公租房的使用管理,保护公租房国有物权合法、有效行使,提高有限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按照公租房清退工作流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要求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承租人物品交接、清退房屋等相关手续或提出异议。对于无人办理退房及物品认领手续的,或者提出异议不成立的,则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将于公告发布届满 15 日以后及时收回房屋,届时屋内物品均视为弃物予以清理。
![]()
据介绍,本次市北区将强制清退涉及11个公租房项目45套承租人已死亡的公租房,强制清退工作采取公安、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协助配合的方式于1月19日前完成。下一步,市北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依法依规组织清退,强制清退的房屋,将通过修缮后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半岛全媒体记者 曹现梅 通讯员 杨友胜)
责任编辑:李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