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新规落地 破立并举夯实人才根基
大众新闻 孙源泽 2026-01-08 11:36:57原创
近日,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新规自2026年1月2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24日。作为贯彻国家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制定的重要政策,此次修订聚焦统计工作新特点新任务,以"破四唯""立新标"为核心,构建起更加科学多元的人才评价体系,将为全省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破四唯释活力 构建多元评价新生态
此次职称评价标准修订最鲜明的特点是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唯学历、唯资历"的固化评价模式,建立起以品德、能力、业绩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新规明确推行代表作制度,打破以往单一的成果认定框架,统计理论文章、分析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调查方案、发展规划等均可作为申报代表作,评审重点从"数量多少" 转向 "质量高低",真正让实干实绩成为评价核心。
在学历和资历要求上,新规设置了灵活的破格申报通道,为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成长捷径。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满8年且业绩显著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统计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满3年的优秀人才,也可突破资历限制申报。高级统计师评审中,同样允许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业绩突出者破格考评,具体涵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省部级科研奖励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两项以上省部级统计科研课题等情形,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评价方式上,新规实行分类施策,正高级统计师采用 "面试 + 评审" 相结合的方式,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评审" 模式,既考察专业理论功底,又注重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养,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准确。这种多元化评价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 "一把尺子量到底" 的单一评价模式,让不同岗位、不同类型的统计人才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优条件强适配 提升政策覆盖精准度
为增强政策的普适性和针对性,新规在报考条件、业绩认定、课题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优化调整,更加贴合统计工作实际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报考条件方面,新增两项重要规定:一是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视作符合学历、年限条件申报高级统计师;二是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应学历、年限要求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这一调整打通了不同专业领域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扩大了政策受益面。
在业绩成果认定上,新规根据评比表彰项目数量压缩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了表彰次数要求,同时提高了表彰层级的认可度。例如,正高级统计师申报条件中,将以往"国家级表彰1次或省级表彰2次或市级表彰3次"的要求,调整为"省部级以上表彰,或2次以上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既减轻了申报人员的压力,又突出了对高水平业绩的认可。高级统计师业绩认定中,新增"获得4次以上统计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能力业绩认可"这一选项,让基层统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实绩得到更多关注。
课题成果形式方面,新规在高级统计师评价标准中新增"市级统计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统计及相关业务研究课题",将原有的课题要求修订为"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或3项以上市级统计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统计及相关业务研究课题(已结题验收)",进一步扩大了课题认定范围,让基层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研究成果得到充分认可,更符合不同层级统计人员的工作实际。
此外,新规还对表彰的名词解释进行了规范,明确"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批准评选颁发的奖项"均可作为评审依据,同时明确业绩成果和竞赛获奖均指授予个人的奖项,以奖励证书或红头文件为依据,确保评价标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重实干强导向 筑牢统计人才硬支撑
新规始终坚持"以用为本",突出统计工作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将人才评价与统计事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在专业能力要求上,正高级统计师需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知识,能在统计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独立解决本领域关键技术问题;高级统计师则需具备系统的统计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组织指导一个地区、部门或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具备解决重大统计问题的能力。
在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上,新规注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实际工作贡献。例如,正高级统计师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3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统计方法制度、大型普查调查方案制定或大中型企业大型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工作;高级统计师需组织实施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项目或完成相应层级的统计研究课题。这些要求紧密围绕统计工作核心任务,引导统计人员立足岗位实干担当。
同时,新规明确了相近专业职称的互认机制,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与统计相近专业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依据相应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正高级统计师;相近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这一规定打破了专业壁垒,有利于吸引更多复合型人才投身统计工作。
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山东对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新规通过"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既破除了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导向,将有效激发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随着新规的落地实施,全省统计人才队伍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专业能力将持续提升,为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大众新闻记者 孙源泽)
责任编辑:张春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