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守护】个人信息受保护 非法买卖要追责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08 16:55:35

小燕(化名)是一位专职在家带孩子的“宝妈妈”,无聊的时光让她迷上了网络兼职。一次次被骗经历叠加一次次的试探反思后,她发现“平台账号”是有价值的,而且活跃度越强,价值越大。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可以在家生财的“产业”——批量注册平台账号,“养大”后转卖牟利。

2025年4月至8月期间,小燕在家中联系亲朋好友,购买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14个,并获得注册人详实个人信息。她利用这些手机号和个人信息在小红书、淘宝平台批量注册账号。作为一名网络“熟客”,她深谙平台规则,在小红书平台,她重点注册女性用户画像账号,填写虚假昵称、头像及个人简介,模拟真实用户活跃度;在淘宝平台,则侧重注册可用于商品推广、刷单的账号,完成实名认证绑定。

这些账号经过她的“略加培育”后,通过微信群、二手交易平台等渠道转卖给下游电商推广团伙、刷单组织及个别诈骗人员。一次次的交易成功,不断刺激她的违法欲望。通过这种非法方式,她累计注册并出售小红书、淘宝账号500余个,非法获利5000余元。

部分账号被用于发布虚假商品测评、诱导消费广告,甚至辅助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多名公民因手机号被冒用注册账号,频繁收到平台验证短信、营销骚扰信息,部分用户因关联账号涉及违法交易,个人征信受到临时影响,需耗费大量时间向平台申诉解绑,正常生活与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案发后,小燕被公安机关抓获,非法所得被没收,并受到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董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