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调解案——看调解员“一揽子”解纷
地方法治 | 2026-01-09 17:56:42
基本案情

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男方王某与女方林某结婚十几年,婚内生育一女,二人曾为家庭携手奋斗并共同经历了婚姻的风雨及美好。二人细心经营家庭,购置了两套房产,两辆汽车。近几年男方到外地工作,女方与婚生女儿留在济南生活。在二人因工作原因分居期间,女方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女儿。案件涉及多个问题,未成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小产权房”、贷款购买的商品房、车辆、夫妻共同债务等。男方得知自己被女方起诉离婚,情绪激动,认为自己才应是这次纠纷中的原告,并威胁女方让其带着非婚生女净身出户,且不允许女方再接触二人的婚生女儿。二人关系激化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双方家人也因此事争执不休,原本和睦的家庭彻底陷入混乱。若任由男方的愤怒情绪持续发酵,不仅会让夫妻关系彻底破裂,还可能导致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更会给未成年子女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张洁法官团队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调解组织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对本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耐心倾听安抚,给予情绪发泄口
得知女方出轨并生育女儿后,男方气愤不已,言辞激烈且拒绝与女方进行任何沟通,并要求女方与非婚生女净身出户。调解员将二人约至法院后首先与男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他的委屈与怒火,让其充分发泄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再对其进行疏导,避免再出现极端行为。同时调解员对女方也做出了批评,指出其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引导女方向男方进行道歉。
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
在男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员从孩子的成长及家庭的和睦等角度进行疏导,最终双方对于离婚达成了初步意见。
尽量保护未成年子女,梳理双方财产信息
在确定双方感情无法挽回后,首先与二人分析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是婚生女儿:结合孩子的年龄及状态,分析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二是非婚生女儿,女方亦自认孩子是自己与他人所生,向其释明该女儿应由其自行抚养;其次确定二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等。
释法说理引导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归纳好双方各自的意见后,对于双方可以协商的部分进行细致落实,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等规定,结合孩子处于青春期这个特殊状态进行劝导,男方认为自己是这场婚姻里的受害者,要求财产分割倾向自己,但考虑婚生女儿的抚养与实际生活情况,念及二人十几年的婚姻关系,以情动之,合理分割房产,且为平息男方对女方不忠的气愤,向女方林某解释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女方林某自愿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婚生女儿。同时分析二人的财产性质,不同性质的财产应如何处理做出详细解释。
调解结果
二人自愿离婚,处于青春期的婚生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女方配合男方行使探望权;非婚生女由女方自行抚养。财产问题:约定购置的“小产权房”由女方居住使用,且补偿男方部分经济补偿,贷款购置且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商品房的合同权益归男方享有,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个人承担,女方自愿将自己在该房产中享有的份额赠与给二人的婚生女儿。
法官说法
本案虽是常见的离婚纠纷,但集中了离婚纠纷中的多种情况,其中涉及未成年婚生子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小产权房”、商品房等多种问题,具有显著的典型性和复杂性,调解难度高。该类案件虽表面涉及人数少,但却关系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及二人背后大家庭的幸福和睦。调解能够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中的情绪对立,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为更多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相对于诉讼,调解更具有灵活性和人性化,能最大程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尤其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调解也能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降低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济南历城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