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大众新闻 毛鑫鑫   2026-01-09 15:59:54原创

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就《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为何要出台这一方案?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安排?记者1月9日采访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到20%,多处实现了“一季千斤、两季吨粮”。截至2025年底,山东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为全省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大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深入实地调研,研究起草了方案。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安排、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对于指导全省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真正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进一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建设安排?

答:方案明确提出,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在建设标准方面,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分区分类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统筹安排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下一步,省级层面将制定全省分区分类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建设任务。

在建设布局方面,提出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的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化整体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区域,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暂缓开展建设。

在建设分区方面,将全省划分为黄泛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黄河三角洲区、胶东半岛丘陵区和泰沂低山丘陵区5个区域,因地制宜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要求市县出台规划方案,明确待建任务、建设内容和工作进度安排。

问: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方案提出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方案从先建项目机制、优化前期工作、加强全程管控、规范竣工验收、持续跟踪问效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先建项目机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市级政府负主要监管责任、县级政府负主体责任,要求先行完善项目储备、规划设计、资金投入、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质量监管、资产移交、运营管护、利用保护等工作机制。

二是优化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实行一次储备分批实施。市县提前开展方案设计、论证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工作基础扎实的市县,优先安排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全程管控。实行立项、招标、建材、施工、管护等全周期监管和倒查追责。建立工程质量例行检查制度,省级年度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10%,市级年度建设项目检查全覆盖。

四是规范竣工验收。在原来符合国家规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试用工程要求,开展旱涝保收能力和农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对于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分类分级评价。

五是持续跟踪问效。引导农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差等问题较多的,督促限期整改。坚决纠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

问: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有什么要求?

答:一方面,在资金投入上,明确省级财政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市县政府共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另外,明确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和社会投资等多元化投入路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另一方面,在资金支出上,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子账户,实行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落实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不得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问: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如何推进运营管护?

答:一是推动落实“有人管”。明确政府投入形成的工程资产原则上归项目区土地所有者所有,要求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级政府履行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主体责任,统一组织与乡镇、乡镇与村签订资产移交和运营管护协议,常态化组织开展检查和维护。

二是推动落实“有钱管”。要求建立省市县财政投入合理保障机制,探索工程设施使用者合理付费制度,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资金可用于县域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的维修,实行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一体化设计、立项、招标、施工、验收和资金管理。

三是推动落实“管得好”。明确支持供电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方案制定、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运行监测。鼓励市县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托管、集体经济组织统管、工程质量保险监管、专业服务机构专管等多种管护方式。

四是推动落实“保护好”。提出落实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措施,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对因灾损毁高标准农田的,统筹落实修复或补建。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县级政府统筹落实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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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记者 毛鑫鑫)

责任编辑:姜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