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飞地项目”新政:打破区划壁垒,收益统计双轨创新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09 15:41:40原创
大众网记者 孙莹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飞地项目”发展的意见》(淄政字〔2025〕87号),明确了“飞地项目”的范畴界定、收益分享规则、统计指标运用及监管保障措施,旨在推动区县间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优化产业布局与要素配置。记者了解到,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2022年版“飞地经济”政策同步废止,已约定项目仍按原有约定执行。
明确“飞地”边界,排除市场自主迁移企业政策首次清晰界定了四类适用范畴的“飞地项目”,包括市外新招引转移项目、市内跨区县独立法人工业项目、市内跨区县非独立法人工业项目及市内厂区跨区县项目。记者注意到,属市场行为的自主迁移企业被明确排除在政策适用范围外,避免了政策资源的泛化使用,确保支持重点集中在政府主导的重大产业项目上。同时,淄博综保区“飞地项目”被单独列为一类,其经济数据全部归属原区县,凸显了综保区的特殊功能定位与政策倾斜。
收益分享差异化设计,兼顾引入与落地利益针对不同类型“飞地项目”,政策制定了差异化的收益分享方案。记者了解到,市外新招引项目最受重视,前3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5:5比例由引入区县与落地区县分享,后2年调整为4:6,5年后全部归落地区县;5年内主要经济统计指标也按5:5分享,招商引资任务指标更是实行1:1双算。市内独立法人项目则按4:6比例由迁出与落地区县分享税收收益,统计指标全部归落地一方。
记者认为,这种差异化比例设计既保障了引入区县的招商积极性,又兼顾了落地区县的要素保障投入,有效破解了“招商方与落地方利益失衡”的传统难题,尤其对市外项目的倾斜政策,将进一步提升淄博整体招商引资竞争力。
统计考核规范化,强化监管与责任落实在统计指标管理方面,政策明确固定资产投资、产值、营业收入等核心指标的归属规则,其中多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计入落地区县,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要素投入相匹配。记者了解到,统计指标仅用于市对区县考核,实行每季度监测,重大事项可“一事一议”,既保证了考核的严肃性,又保留了政策弹性。
监管层面,政策确立“属地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环保等监管责任由落地区县承担,市内厂区跨区县项目则由注册地负责。同时,政策设置扣分机制,对因管理引导不力导致项目流出市外的区县,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记者认为,责任明确与考核约束相结合,将有效防范“重招引、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保障“飞地项目”健康发展。
部门分工清晰,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为确保政策落地,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综保区发展服务中心分别负责不同类型项目的办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收益测算与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牵头统计与考核工作。记者了解到,这种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有效避免职责交叉或推诿,为“飞地项目”从招引、落地到运营的全流程提供顺畅保障,推动淄博“飞地经济”进入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新阶段。
责任编辑: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