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于人看完善初次分配制度
思享+ | 2026-01-12 16:38:00
余淼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将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并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初次分配作为社会分配制度体系的基础,主要在市场机制中形成,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促进机会公平,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在初次分配中,企业作为分配主体,将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报酬被压低将直接影响经济增长质量,并导致一系列经济失衡问题,如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劳动报酬增长滞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就业增长速度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消费占GDP比重下降等。国民收入分配失衡还可能导致劳资矛盾和收入不平等问题加剧,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因此,党中央历来对初次收入分配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初次分配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实现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同步增长。同时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工资增长停滞,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相对较低的现象。之所以如此,很重要的原因是存在着两类市场垄断。
第一类垄断是产品市场上的垄断。通常,如果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方和卖方,彼此任何一方都不存在着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则该市场类似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企业使用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制造产品,并按计算出来的对总产出所增加的贡献向各生产要素支付报酬。在这个过程中,资本获得租金,劳动者获得工资,土地获得地租,这些收益都是对其提供的对生产的贡献的回报,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此时,如果要素市场上也不存在垄断,那么,该市场就不会有长期的正的经济利润。但如果市场存在着大量分散的买方,而卖方只有少数甚至只有一家,那么按照政治经济学分析,卖方就能按超过产品的价值定价。此时,市场表现出寡头垄断或完全垄断形式,价格暂时向上偏离价值,卖方获得超额利润。
第二类垄断则是来自超大型企业所形成的劳动力买方垄断市场。即使没有出现上述所提到的第一类产品市场上的“卖方垄断”,现实生活中由于市场集中度过高、信息不对称、搜寻成本等因素就会导致所谓的市场“结构性摩擦”。此时,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垄断性,市场就无法按劳动力的市场贡献来决定报酬,劳动的供方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的需方提供的工资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培育完全竞争市场,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同时,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工会建设,工资减价水平得以不断下降,劳动收入份额占GDP比重也在同步上升,“资强劳弱”的现象逐步得到改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生产与分配的辩证统一。生产决定分配,分配是生产的反映。“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由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共同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
在多种要素参与生产和分配的情况下,一般而言,非劳动生产要素比劳动要素的谈判能力要强,这也是《建议》将劳动者的报酬置于更重要位置的原因。如果在劳资关系中非劳动生产要素占优,即企业的市场力量更强,则劳动者的报酬低于其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将导致有效消费需求不足和生产积极性下降。如果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占优,即劳动者的市场力量更强,则可能出现“工资侵蚀利润”影响投资和扩大社会再生产,不利于改进生产技术和促进创新,也无益于劳动者分享劳动生产率增长带来的红利。因此,这就要求劳资之间的分配应当求得扩大投资规模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之间的平衡,即在初次分配中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一方面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提高劳动者收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另一方面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励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将各类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与《建议》强调的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是一致的。
那么,如何更好地实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呢?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加大对各种生产资料的不断投资,“投资于物”尽管对经济的总贡献还在增加,但边际贡献客观上是在下降的。当务之急是加大“投资于人”,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紧密结合,实现生产的产值最大化。“投资于人”之要在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只有长期不断地进行包括在校和在职的教育投入,才能培育出技高艺深的人才,实现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促进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和产品工艺的创新,通过提升劳动力的边际贡献来弥补可能的其他非劳动力边际贡献的下降,实现生产资料的产值最大化。
需要指出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导我国的初次分配关系,一方面要提高劳动收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让劳动报酬与劳动对生产的贡献相适应,这与改善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平衡劳资双方的市场力量是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等方式提高劳动者收入。
总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具体的发展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实践。我们要通过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实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系辽宁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张兆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