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发布侮辱内容,济宁高新公安查处一网络侮辱他人案件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3 09:48:50

近日,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侮辱他人网络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柳某报警称,2025年8月份以来,杨某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侮辱他的内容,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分局网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依法将杨某传唤到案接受询问。经查,杨某与柳某为同事关系,因工作产生纠纷,杨某为泄愤,在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柳某的内容,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已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的前提是遵纪守法。网友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参与网络诽谤、侮辱、恐吓等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行为。对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任意歪曲事实,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孔茜 通讯员 刘璐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