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致残案”被告人获刑6年,受害者:将提起抗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岳致呈 胡玲玲 2026-01-13 10:08:34原创
1月12日,河北邢台“女子遭家暴致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3日,受害者杨宁宁在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时表示,不认可此判决结果,将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抗诉。
该案发生于2022年3月,据公安机关的简要案情记载,周某涛曾三次掐住杨宁宁的脖子,第一次便长达一分多钟。第二次掐脖子期间,周某涛将杨宁宁的右后脑撞在床头柜上,杨宁宁在第三次被掐住脖子后,说自己心口疼需要喝药,周某涛才停止了暴力行为。
经鉴定,杨宁宁颈内动脉壁损伤并形成夹层动脉瘤、急性脑梗死,考虑与本次外伤(被他人用手掐颈部)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024年3月,检方以周某涛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该案于2025年11月3日在沙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杨宁宁第一时间接受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她表示案件将择期宣判,庭上周某涛辩称自己是过失伤害,不是故意伤害。而杨宁宁则认为,事发当晚,周某涛的言行就是想要将自己置于死地,是故意杀人。
2026年1月12日,该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记者从判决书获悉,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涛因琐事掐被害人杨宁宁脖颈,致杨宁宁一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周某涛主动将杨宁宁送医救治并陪护,且周某涛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胡玲玲 岳致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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