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动办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管理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王丛   2026-01-13 15:25:47

海报新闻 记者 王丛 济南报道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省国动办已正式印发《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开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5〕8号),对全省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的申领条件、提交材料等进行明确规范。该文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文件主要对两方面内容作出调整:一是将主送单位由“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当前国防动员体制相衔接;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申领人防工程开工报告应具备的条件和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根据新规,申领人防工程开工报告需满足以下几项条件:首先应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已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及现场用地手续;其次须确定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并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此外,还应办理人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手续与安全监督手续。同时,申领人防工程开工报告时需提交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申报表,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现场用地手续,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以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手续;对于依法须招标的项目,还需提供招投标情况说明及中标通知书;此外,应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省国动办表示,新文件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开工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全省国防动员和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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