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出台《办法》,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
蓝色日照 | 2026-01-14 0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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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日照市东港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八章四十条,涵盖了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等全过程环节。与以往相比,本次修订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强化资产管护。新增“项目资产移交”章节,整合原分散的资产移交内容,构建“规划—实施—验收—移交—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二是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智慧灌溉技术服务;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享“三区三线”成果、协同办理新增耕地核定;区审计局对项目投标、合同履行等实施审计监督。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确定项目法人原则上为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管理主体下沉;项目调整需遵守“不得减少上级任务、降低标准、延迟竣工”的刚性要求。
四是规范资产移交。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6类移交设施范围,规范“区—镇—村”三级移交流程,要求移交后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管理。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东港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高标准农田都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良田。
责任编辑:张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