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宁阳县悬赏3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3 16:24:49
1月13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发布2则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泰安市禾洋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魏庆华、冯宗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魏庆华、冯宗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泰安市禾洋商贸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921执2521号。
被执行人:魏庆华,男,1979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路4号1单元701室。
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7907232316。

被执行人:冯宗宗,女,198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聂庄村209号。
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710291341。

执行依据:(2024)鲁0921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479907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16653825276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地址: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陈晓飞与被执行人赵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晓飞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921执3350号。
被执行人:赵猛,男,1983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宁阳县伏山镇陈行村和平路10号。
公民身份号码:370921198304290619。

执行依据:(2024)鲁0921民初530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92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或1000元人民币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18554231204
联系人:朱法官
联系地址: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宁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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