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新规,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李萍 2026-01-13 16:50:45
海报新闻记者 齐泽文 济南报道
1月1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据悉,该办法旨在系统解决城镇燃气管道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稳定,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保护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明伟介绍,随着山东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日益频繁,第三方施工违规挖掘、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已成为引发燃气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点。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该《保护办法》。
据了解,《保护办法》共5章33条,核心是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其主要内容涵盖五大方面:
一是构建多方协同责任体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监督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同时强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安全运行责任主体的巡检、隐患防治、应急处置等职责。
二是规范管道设施分级保护管理。严格规划建设与验收环节管理,并依据管道压力等级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明确禁止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
三是细化第三方施工全流程管控。要求施工前必须查询管道资料、签订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施工中落实探挖复核、标识设置、专人监护等措施,施工后明确损坏报告与处置要求,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环节风险防控。

四是强化设施日常巡检。要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巡线检漏与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对停用、封存、报废设施的有效管理。
五是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运用智能化监控与检测技术,建立燃气管道设施信息系统,并与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监管向规范化、信息化迈进。
刘明伟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指导各地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保护办法》各项要求,确保其顺利施行。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全省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领域迈出制度化、规范化关键一步,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供了重要法规支撑。
责任编辑: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