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经纬 | 临沂:“法治三部曲”让沂蒙精神绽放璀璨光芒

山东法治 |  2026-01-13 21:39:33 原创

郭延冉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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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立法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立法相关工作。会上,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仲圣讲述了临沂市以立法回应红色资源“如何保护与传承”课题的实践经验。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临沂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勇担传承红色基因的时代使命,走出了一条从“地方探索立法”到“贡献省级立法”再到“坚决落实立法”的特色法治路径。

面对丰富的红色资源,2020年,临沂市出台《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创新性开展革命旧址、遗址、遗迹、实物、纪念设施等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全面保护传承,引领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发展。临沂立法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

省人大常委会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到临沂调研指导,推动将沂蒙精神立法纳入省级立法计划。立法过程中,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草案起草组成员,全程深度参与、积极配合工作,将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迫切需求,充分反映和融入到立法的顶层设计中。2025年7月1日,《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施行。该条例是国内首件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省级法规,其制定出台对临沂更是意义非凡。

为确保《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在临沂落地生根,2025年10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配套制度供给,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创新、文旅深度融合等领域立法,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实施格局。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手段,强化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深化沂蒙精神“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承弘扬的良好氛围。

徐仲圣表示,在上述系统性立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下,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在临沂呈现出“红色资源‘活’起来,精神传承‘实’起来,融合发展‘强’起来,社会共识‘聚’起来”的崭新局面。

“从兼顾保护传承的市级法规,到全面传承弘扬的省级条例,再到坚决落实的贯彻决定,这三步关键的立法足迹,共同构成了临沂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法治三部曲’。”徐仲圣说,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治力量护航,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郭延冉)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