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郭宣毅、刘新一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3 17:37:06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郭宣毅刘新一勇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419782
附件:郭宣毅、刘新一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1月13日
郭宣毅、刘新一见义勇为事迹
郭宣毅,男,汉族,2011年7月出生,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 学生。
刘新一,男,汉族,2010年8月出生,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 学生。
2025年12月13日21:30左右,郭宣毅和刘新一在聊城古城区北关桥附近等车时,桥的西北岸传来了“有人落水,快来帮忙”的呼救声,两人朝呼救声迅速奔去,到达岸边后,呼救人跳进水中对落水人施救,但因湖岸陡峭且落水人身体较重,呼救人无法单独将落水人托举上岸。郭宣毅和刘新一毫不犹豫地趴到岸边,伸出双手,使出全身力气拖拽落水人和施救人,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将落水人和呼救人成功拉上岸来。
郭宣毅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等急救车到达现场后,两人帮助医护人员将落水人送上救护车才悄然离开。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