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6-01-13 17:49:28

1月13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东港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陶玉婷出席会议,就新近印发的《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现场回应记者提问。

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质量的关键举措,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东港区已积累扎实基础。自2019年以来,该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7万亩,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让已建农田发挥长效效益,东港区在严格遵循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原有试行办法进行了优化完善。此次修订严格对标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政策的合规性与实操性。

《办法》全文共八章四十条,系统覆盖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与建后管护等全流程环节,相较于以往版本,呈现出四大突出亮点。其一,强化资产管护闭环,新增“项目资产移交”章节,将原先分散的相关内容整合优化,构建起“规划—实施—验收—移交—管护”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其二,细化跨部门协作职责,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与智慧灌溉技术服务,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享“三区三线”成果、协同办理新增耕地核定,同时由区审计局对项目投标、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审计监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其三,明确主体责任边界,确定项目法人原则上为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管理重心下沉,同时划定项目调整的刚性底线,要求不得减少上级任务、降低建设标准、延迟竣工时间;其四,规范资产移交管理,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6类移交设施范围,细化“区—镇—村”三级移交流程,并要求移交后的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统一管理,确保资产管护责任落地。

《办法》的正式实施,将为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助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良田建设目标,为区域粮食安全筑牢根基。

下一步,东港区农业农村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各镇街,扎实推进《办法》的宣传解读与贯彻落实工作。通过严格依据《办法》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持续强化跨部门协作,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配套措施,全力将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成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民心工程。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厉昕月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