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施工前要探挖复核管位,山东出新规保护燃气管道安全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3 19:47:17
今年3月1日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的《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 》)将施行。1月13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了解到,《保护办法》规范第三方施工时与燃气安全有关的各方主体的行为,通过“信息平台”让燃气管道“透明化”,通过“探挖复核”让风险“可视化”,真正实现从“被动抢修”向“主动预防”的根本转变,以有效保护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第三方施工时各方责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李伟介绍,《保护办法》规范了第三方施工时与燃气安全有关的各方主体的行为,用15个条款对包括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第三方施工单位等在内的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
在源头管控上,《保护办法》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时,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与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距离,核查燃气管道设施查询及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未落实的不予许可。
规范流程管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当查询燃气管道设施信息,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协议、共同制定保护方案,施工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接,由企业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交底和监护。
明确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探挖复核燃气管道设施位置、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机械施工需专人指挥,保护方案调整可能影响安全的,应当修订并告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规范应急处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设置警戒区域、及时报告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并配合抢修,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联动处置事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李学雷介绍,《保护办法》还明确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管护责任、信息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配合监管责任。
“智慧大脑”+“技术保险锁”让风险“看得见”
针对地下管道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出事,就会危及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难题,《保护办法》对症下药,给地下管网装上“智慧大脑”,系上“安全带”,通过“技术+管理”双轮驱动,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给燃气管道装上“智慧大脑”,解决“不知道”的问题。“以前施工,很多情况下是‘凭感觉、靠经验’,甚至是‘盲人摸象’。”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秘书长张培新介绍,《保护办法》明确要求建立“燃气管道设施信息监管平台”。这就好比给每一段沉睡的地下管道都装上了“电子身份证”和“GIS 定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把所有管道的走向、深度、材质实时上传,和政府信息平台打通。施工单位开工前,鼠标一点,地下情况一目了然。不仅保护管道,更能让施工不再“盲目”。
另一方面,给施工作业系上“安全带”,解决“看不清”的问题。“地下情况千变万化,只有图纸数据还不够,必须有现场的‘硬约束’。” 张培新介绍,《保护办法》为此设置了两道“技术保险锁”。
第一道锁是“探挖复核”。《保护办法》明确“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前,应当结合设计文件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交底内容,对地下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探挖复核,在现场做好临时警示标识,明确管道埋深、走向及防护方位”。“这就好比医生做手术前必须做 CT 精准定位一样。施工单位不能只看图纸,必须在机械作业前,先人工挖开‘样洞’,精准确认管道信息。做到‘不探挖、不进机’。”
第二道锁是“动态调整”。《保护办法》明确“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影响地下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修订保护方案”,张培新表示,这就是解决探挖发现实际情况和图纸不一致该怎么办的问题,明确要求施工单位绝不能拿着“老黄历”开“新车”,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硬干。
明确隐患“谁来排查、怎么处置、停用报废怎么管”
李学雷介绍,《保护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一套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处置机制。“简单说就是‘谁来排查、怎么处置、停用报废怎么管’这三个核心问题。”
李学雷表示,《保护办法》明确了排查责任,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道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同时细化了细化处置流程,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可自行排除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隐患,应当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由燃气管理部门协调排除或者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排除;此外,《保护办法》还规范了停用报废管理燃,燃气管道设施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重新启用前,应当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属于特种设备的,还应当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合格。报废的燃气管道设施应当按规定拆除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责任编辑:王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