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菏说法丨亲情背后的法律课:兄妹委托理财纠纷案解析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14 09:17:36原创
大众网记者 李欣 通讯员 王群 杨博 菏泽报道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基于亲情信任委托亲属帮忙管理财产,但这样的委托关系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当亲情与金钱交织,如何避免纠纷发生?通过下面这起兄妹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例,我们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背景:兄妹之间的财产委托
李某甲老人年事已高,因记忆力下降,基于对妹妹李某乙的信任,将自己名下的三张工资卡交由她保管,并请她“帮忙存钱记账”。双方既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约定报酬,这在中国家庭中是十分常见的亲属间互助安排。
然而八年后,李某甲发现妹妹从自己的账户中取出了大量资金,遂通过女儿要求李某乙返还银行卡及资金。李某乙称已返还部分款项,但双方对具体金额存在争议(李某乙称返还3万元,李某甲主张仅收到2.6万元)。协商无果后,李某甲将李某乙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其支取的款项共计2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法庭交锋:各执一词的争议
李某乙的观点:
她支取款项全部用于李某甲一家的生活、医疗等合理开销。
她长期照料哥哥一家,应获得合理的劳务报酬。
自己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出庭应诉导致一审事实认定不清。
已返还3万元,而非一审认定的2.6万元。
李某甲的反驳:
李某乙并未履行照料义务,甚至提供变质食物,安排其在大门屋檐下居住。
对方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的合理用途。
双方从未约定劳务报酬,亲属间的互助不应转化为金钱债权。
李某乙子女曾劝导李某甲出卖宅基地,显示其有恶意侵占财产的意图。
法院判决:委托合同关系下的责任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委托合同关系的认定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1. 委托合同关系成立尽管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李某甲将工资卡交由李某乙保管,并委托其“帮忙存钱记账”,构成了事实上的无偿委托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李某甲要求返还银行卡和资金,是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举证责任在于受托人法院认为,李某乙作为受托人,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支取了李某甲账户内大量资金,理应保留相关支出凭证,并定期向委托人报告财务状况。然而,她无法提供系统性的账目或票据证明资金的合理用途,仅凭零星照片、视频等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李某乙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支取款项全部用于合理开销,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 劳务报酬主张不成立法院指出,双方从未就劳务报酬达成任何约定,且李某乙提供的所谓“照料”质量存疑,甚至有证据表明李某甲的生活条件恶劣。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受托人单方面主张高额劳务报酬,将导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可能诱发道德风险。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乙返还李某甲193993.21元及相应利息。李某乙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律启示:亲属间委托的注意事项
这起案件给我们在处理亲属间财产委托关系时提供了重要启示:
书面协议很重要:即使是亲属之间,涉及财产委托也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委托范围、权限、费用及报酬等关键条款。
记账习惯不可少: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交易凭证,对资金收支进行详细记录,重大支出需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定期汇报是保障:受托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汇报财务状况,避免日后因账目不清引发纠纷。
明确关系免误会:双方应明确是委托关系还是赠予关系,如系委托售房或理财,应明确约定款项返还时间,避免事后被主张为赠予。
证据保存是关键: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都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协议文件等。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即使是亲属之间,涉及财产委托也应当“亲兄弟明算账”,通过书面协议和规范管理,既能保护双方权益,又能维护亲情关系的和谐稳定。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抹不开面子”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