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设大天鹅重点保护期,《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2月1日起施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14 10:00:40原创
大众网记者 宁晓洁 威海报道
1月13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对即将施行的《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威海湿地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作为威海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政府规章,《办法》不分章节、共二十六条,以精细化管理和滨海湿地特色保护为主线,聚焦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对国家与省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地化细化与补充。《办法》系统构建了从职责明确、制度设计到特色保护的完整规范体系,填补了威海湿地保护地方立法的空白,推动湿地管理工作从行政措施向法治治理深刻转型。
《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市、区(县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湿地保护责任,明确要求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财政投入,落实生态补偿,加强统筹协调。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作,建立湿地保护联动与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监测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威海作为滨海城市的自然资源特色,《办法》特别设置特色保护条款,强调加强滨海湿地的生态监测、评估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及水质健康,推动滨海湿地生态文化建设与资源合理利用。其中,明确将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设定为“大天鹅重点保护期”,要求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加强对大天鹅栖息地的巡查与监管,体现对旗舰物种与典型生态系统的精准保护。
近年来,威海在湿地保护方面已开展一系列探索,通过规划引领、机制创新与生态修复,初步形成湿地保护与利用良性互促的局面,《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湿地治理的系统性与法治保障。下一步威海将重点推进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与社会参与引导,运用现代技术强化湿地动态监测与分类保护修复,严格执行湿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管理,深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依法查处破坏湿地行为。
随着《办法》施行,威海不仅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大天鹅等重点物种的系统保护,更将湿地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这部彰显地方特色的规章为实现湿地资源长期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了制度依托,必将助力威海绘就一幅“河海相融、人鸟共生”的生态画卷,让“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可持续。
责任编辑:殷子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