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济宁城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价格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4 16:39:33

日前,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发布关于完善济宁城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 号)、《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保持不变,居民阶梯基本水价按照1:2:4比例核定。即第一阶梯基本水价1.35元/立方米,到户水价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基本水价2.7元/立方米,到户水价4.1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基本水价5.4元/立方米,到户水价6.8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变。

其他事宜仍按《关于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16〕44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褚思雨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