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5 16:08:12
汶上公安将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持续保持对造谣诽谤、谩骂侮辱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近期,汶上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汶上县某小区微信群内因停车一事被他人在群内辱骂,请求处理。经查:违法行为人在自家储藏室停放三轮车时与受害人三轮车发生刮碰,受害人调取监控后将画面在小区微信群公布引发违法行为人不满,违法行为人发送语音消息在群中辱骂受害人,造成负面影响。汶上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汶上公安提醒您: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打打击。请广大群众、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通讯员 徐忠)
责任编辑:刘凯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