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年酱油厂被指强拆 律师:拆违需守法定程序 如情况属实当事人可依法维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15 20:16:36原创
2025年末,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颜厝镇宅前村一家经营20年的传统酱油厂,部分建筑被颜厝镇人民政府认定为“两违”建筑。据当事人苏先生称,厂房部分建筑被认定为“两违”建筑后,在行政复议受理期间遭强制拆除。颜厝镇人民政府则回应,拆除行为合法合规,已履行全部流程。
酱油厂拆除前后 受访者供图
1月15日,北京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勇旗律师接受海报新闻(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记者采访,针对此事从专业角度进行解读。
针对此事,张勇旗律师明确,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首先要确认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第二,行使职权是否合法,包括立案、勘验、测绘、拍照录像等;第三,是否作出行政行为,包括制发书面决定,载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拆除期限、陈述申辩权,依法送达;第四,是否保障救济权利,当事人可在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复议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得强拆;第五,履行催告、公告程序后,若当事人在公告期满仍不拆除,行政机关方可组织强拆,且强拆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当事人财物。后续还应完成清理现场、追缴执行费用、出具执行文书等工作。
结合本案已披露的情况,张勇旗律师指出,如当事人陈述事实属实,镇政府的拆违行为可能存在程序与实体双重瑕疵。程序瑕疵层面,行政复议期间实施强拆涉嫌违法。此外,若未履行催告程序或催告内容不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发布公告或公告期限不足等,均不符合法定规范。实体瑕疵层面,若存在执法认定主体越权、适用法律错误、混淆违建与合法建筑的边界,以及未区分建筑材料等合法财产与违建本体的属性而造成合法财物损坏等情形,亦不符合法定规范。
据此前海报新闻报道,苏先生的酱油厂始建于2005年,与相关方经司法公证签订合同后正式投入运营,占地约1800平方米。苏先生回忆称,2023年5月起,镇政府因当地项目征迁与他协商补偿事宜。此后三年间,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且协商过程中从未提及厂房涉嫌违建。
2025年12月12日,颜厝镇人民政府向苏先生送达《询问笔录告知书》,指出其厂房疑似存在“两违”情形,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批建手续并配合制作询问笔录,苏先生于12月15日按要求完成配合。
2025年12月18日,颜厝镇人民政府向苏先生送达《通知书》。通知书称,镇政府通知苏先生进行询问笔录调查房屋建设情况,苏先生拒不配合。通知书中认定厂房部分建筑为“两违” 建筑,责令其限期3日内搬离,并告知期满后将采取查封现场及拆除的行政强制措施。
苏先生不服该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向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12月26日,复议申请被受理。
2025年12月31日,颜厝镇政府组织人员到场实施拆除。据苏先生回忆称,当日早晨厂房突然涌入数百名工作人员,他曾被强行抬上面包车,手机一度被夺走。其厂房被全部拆平,连未被认定为违建的部分也被一并拆除,生产物资被丢弃至建筑垃圾场。
镇政府方面则回应,拆除行为合法合规,“该走的流程都走了”,已给予当事人搬迁期限,且在行政复议受理后已作出答复,拆除并非在行政复议期间实施。同时否认当事人拆除当天遭遇暴力对待的说法,称拆除工作开展前,已优先保障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是在协助其完成物品搬离后,才正式启动拆除作业。
至于为何20年老厂突然被认定为违建并拆除,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并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此前已与当事人“多次沟通”。
但苏先生反驳,自复议申请受理后,他始终未收到镇政府的任何答复,征迁协商期间也从未听闻违建相关说法。
针对当事人的维权方面,张勇旗律师认为,首先需全面固定证据,收集所有行政文书、全程的录音录像、保留沟通记录,制作物品清单并留存购买凭证,为维权奠定基础。
其次,可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违建认定、强拆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确认相关行政行为违法。若强拆被确认违法,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或在诉讼中一并提出,主张财物损失、搬迁费用等相关赔偿。
海报新闻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及时刊发。海报新闻报料热线:010-64004224,报料微信:HaibaoNewsSw。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报道)
责任编辑:刘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