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滨州政务 |  2026-01-15 21:07:35

记者 丁春贵 报道来源:品质滨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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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月14日,市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我市1月8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养老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既是关系每个家庭的“关键小事”,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的“国之大者”。《若干措施》系统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202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5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了系统性、全局性制度设计,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24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6.6万人,占比26.65%,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服务供给不断扩容、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城乡服务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

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滨州发展实际,2025年8月,我市启动了《若干措施》起草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系统总结以往经验,广泛征求市直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议,最终于2026年1月8日由中共滨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把握时代特征,落实上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政策支撑,明晰方法路径,突出滨州贡献,从规划布局、多元供给、服务体系、城乡协同、要素保障5个方面提出18条举措,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调发展格局。立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从顶层设计上构建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推动多元协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同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

坚持普惠可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做好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基础上,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连锁化普惠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着力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夯实要素保障,筑牢长效发展根基。构建“人才、资金、科技、监管”四位一体的要素保障体系。健全“培养-薪酬-晋升”全链条机制,壮大专业化养老人才队伍;通过专项资金保障、养老金融创新等多渠道,强化资金供给;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构建服务、管理、安防等多维智慧场景;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筑牢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邵一娟

责任编辑:邵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