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大客户山东能源,中煤环保启动北交所辅导

鹰眼IPO观察 |  2026-01-20 15:00:5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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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874401.NQ,下称“中煤环保”)正式进入北交所上市辅导期。公司近日披露公告称,已于2025年12月25日与天风证券签署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材料。北京证监局于2026年1月15日完成受理。

从财务表现看,中煤环保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99.68万元和3417.47万元。相比盈利能力,市场更为关注的,仍是其业务结构中对单一大客户的高度集中。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能源集团”)在中煤环保的业务版图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位置。2024年,该公司向山东能源实现销售金额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2.25%。山东能源集团长期稳居中煤环保第一大客户之位,在部分年度,其贡献的销售收入占比一度超过八成。

这一客户集中度,也曾在新三板挂牌审核过程中被问及。当时的问询函,明确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对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依赖的情形。

山东能源长期稳居客户首位

从过往披露材料看,中煤环保的业务成长与山东能源集团的合作关系紧密相连。

2024年,山东能源集团仍以1.5亿元的销售额成为公司最大客户,公司披露其与山东能源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为“否”。

这延续了中煤环保近年来的客户结构特征。在挂牌新三板时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该公司即披露,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4月,其对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的销售占比分别为64.78%、73.16%和85.15%。

具体来看,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包括: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等。

作为矿井水治理领域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中煤环保成立于2010年,2024年2月挂牌新三板,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股东。其称,主要客户覆盖中国神华、山东能源、陕煤集团等大型能源集团,业务覆盖陕西、内蒙古、山东、宁夏、贵州等重点产煤省区。

对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公司将其归因于下游煤炭行业集中度较高。其还称,持续与山东能源集团多家下属公司展开项目合作,如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下属单位,“且单个工程、运营项目金额屡创公司承接项目中的新高”。

而在当时监管层的审核问询函中,仍对中煤环保的客户集中问题予以重点关注,明确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依赖的情形。

在回复中,中煤环保承认“存在合并口径下对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但同时强调“对其存在一定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依赖”。

中煤环保当时解释称,销售收入集中于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系公司与客户双方自主选择的结果。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的合作均履行国企内部供应商遴选机制及公开招投标程序,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各单位之间均独立开展业务、独立采购,拥有自主采购权。

安全生产事故曾被监管追问

除客户集中度外,监管问询还曾涉及中煤环保的安全生产事故。

当时的问询函显示,监管层同时关注到,2023年4月,中煤环保因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被郓城县应急管理局罚款75万元,并要求公司结合具体处罚条款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中煤环保曾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2022年5月2日,公司承接的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高盐水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运输司机死亡。事故发生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就该起事故的原因进行了专项调查。

2023年1月20日,郓城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上述事故的性质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煤环保作为项目施工现场责任主体,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应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7日,中煤环保收到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漏报事故,对公司处以合计75万元罚款。

随着北交所上市辅导正式启动,中煤环保的客户集中问题及安全生产风险,仍将是其此次北交所闯关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责任编辑: 石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