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进化论”丨“品质滨州”背后的法院故事⑤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1-19 16:21:34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出版,自此进化思维便影响着全人类的世界观。
进化是什么?
它可以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也可以是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滨锋52”的发展历程,恰如生物在自然环境中不断演化的过程,在栉风沐雨中不断锤炼筋骨、丰满羽翼。
“滨锋52”执行品牌自2022年初创立以来,已走过4个年头。滨州法院执行干警披星戴月的辛劳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交织辉映,力度从未减弱,内涵持续丰富,以“进化演进”践行着维护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品牌内涵的实践演进
品牌的核心要义是什么?是始终坚守,每年每家基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少于52次;是洞察迷雾,在“乱花飞渡”的逃避行为下寻找真相;是突破壁垒,步履不停、星夜兼程地实现权益。

滨州某金属材料公司与惠民某金属科技公司、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在2018年判决高某偿还滨州某金属材料公司24万元及相应利息。
可没想到,高某不仅不想偿还,甚至还动起了歪心思。
立案执行后,惠民某金属科技公司、高某的租金债权被法院查封。高某明知这一点,却仍然私自和代某串通,通过现金、提供第三人账户的方式提取租金,通过花招伎俩蒙骗欺瞒,导致案件长达5年之久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
“问就是没钱,你能把我怎么样?”
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在被执行人看来,是以小动作换取大收益,是划算的买卖;在社会公众看来,生效法律文书不敌被执行人的小伎俩,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岌岌可危。
2025年2月,“滨锋52”集中执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雷”行动,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高某所在地开展突击调查,拆穿了高某的“花招”,以高某、代某涉嫌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将二人同时拘留。后被执行人迫于被拘留压力,当庭向滨州中院履行20万元现金,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6月18日,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沉积7年之久的执行积案最终实质化解。
“从全市来看,70%以上的执行案件为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财产信息往往与财产状况不相适应,需要我们用走街串巷的‘老办法’‘笨办法’,实地查看、精准打击。”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说。

转眼4年过去了,需要执行的案子一茬接一茬,集中行动一直在开展,不断在深化。从1.0版开始坚持“每年每家基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不少于52次”,到2.0版提出“追风”“逐光”“破冰”“寻影”四项行动,再到3.0版明确的“五个维度、破解旧难题,两项融合、推动新发展”,如今已悄然来到执行4.0。
2025年,全市法院进一步拓展深化“滨锋52”执行品牌建设,以常态化集中执行为抓手,聚焦涉金融、拖欠企业账款、涉黑恶、涉民生四类案件,开展春雷、夏破、秋清、冬护四项专项执行行动,开展集中行动412次,拘传1424人,和解及到位金额23.3亿元。在品牌推动下,滨州法院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年一个模样,“滨锋52”在改革中蜕变,在创新中发展。
打击拒执的雷霆手段
面对法院执行的强大攻势,多数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往往会履行义务,但也有少数被执行人“油盐不进”“软硬不吃”,触碰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犯罪底线。
2020年9月,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偿还某农工机械销售公司土地占用费228万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环节,法官多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财产情况,均未发现大额财产。
此时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主动找到法院,态度非常诚恳,表示虽然公司资不抵债,但法院判决应当履行,他愿意以打工赚取的工资分期还款。就这样,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李某427次向法院转账,每次200元至400元不等,共计履行债务29.24万元。
之后的一通举报电话却戳破了李某的“伪装”。知情人在举报电话里称,公司实际仍正常运营,年收入远超执行款项。为了查清事实,执行干警进行了连续一周的蹲点勘验,发现该公司拥有6条车辆安检线、汽油尾气检测线、柴油尾气检测线,每日创收数千元到两万元不等。车检收款使用的微信二维码系李某女儿的个人微信,资金从未流入公司账户。微信收款明细显示,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收款流水达502万元,即使扣掉运营费用,年收入也超150万元,完全具备一次性还款能力。
按说“障眼法”被识破,就应该俯首认错、乖乖还钱,但李某“不撞南墙不回头”。2023年上半年,中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他,讲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并前往公司现场做工作,希望他能够主动履行债务,避免一错再错。但李某不为所动,甚至玩起了“失踪”。
有鉴于此,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中院正式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要求追究该公司及李某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经过多次补充侦查,2024年9月,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批准逮捕。

同时办案团队认为,李某的女儿明知父亲逃避、规避法院执行,仍出借微信收款码,具备犯罪的共同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应构成“拒执”罪的共犯。在法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女儿进行了刑事拘留,并作为同案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某终于意识到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表示“马上还钱!”在女儿被拘留的第二天,一次性还清本息240万元,涉案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2025年3月,博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鉴于案件已经实际履行到位,检察机关对李某的女儿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认罪认罚,不再上诉。
这起看似守约履行,实则逃避执行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
这便是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一个缩影。全市法院凝聚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平台合力,坚持“公诉与自诉”两种渠道一体推进,构建起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全方位体系。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通过持续强化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破除“壁垒”的“五定”模式

交叉执行是指通过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或提级执行,防止“本地”保护主义、“本地”关系、“本地”人情对执行工作的较大干扰。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积累,滨州法院总结出交叉执行的“五定”模式,通过定案件数量、定案件类别、定甄别方式、定交叉顺序、定案件评查,破解“临时突击”、“泛用滥用”、“遮掩护短”、“畏难推诿”、“不想追责”难题,让群众合法权益真真正正得以实现。
有时,金额小并不意味着重视度低,更不代表着应该被忽视。
申请执行人辛某与被执行人滨州某建筑装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执行标的小,仅1500余元,但执行困难程度却丝毫不小:因被执行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县区法院面临着“查人难”,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面对此类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滨州中院“时时放不下”,于2025年3月31日将该案件提级执行,并借助执行联席会议机制,与市公安局协同联动,分析、研判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址,并于4月8日锁定被执行人实际经营地。
第二天,执行人员便强制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到庭履行义务。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于当日主动履行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我们采取‘五定’工作模式,确立每个基层法院每月至少交叉5件案件的常态化交叉执行制度,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5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带财终本案件和信访案件作为重点,细致甄别、建强团队、压实责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表示。
实际交叉执行500件,交叉执行案件立案办理数以10.2%的速率每月稳步提升,在完成时间、均衡度和任务数上均领跑全省;交叉执行2日内立案率达到87%,7日内立案率达到100%,效率明显提升;全市法院交叉实质进展案件占比64.5%,全省第二……
全市法院在交叉执行工作上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滨锋52”的号角,催促着执行人在困难中奋起,“善执者行”的曙光,照亮了为民司法前行的路。执行工作的“进化论”在满足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中,不断丰富执行实践、深化品牌内涵。
责任编辑:董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