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小荷”在耐心守护中重新绽放 滕州未检推动保护前移,托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地方法治 | 2026-01-19 19:02:18
陈俊如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嫩竹犹含粉,初荷未聚尘。”未成年人如同初生的小荷,纯净而脆弱,既充满成长的可能,也更容易受到外界侵扰。如何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未检工作的核心命题。
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以“蓝·荷”未检品牌为抓手,将专业办案、社会治理和法治教育融为一体,用更细腻、更柔软的方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这一品牌带动下,该院连续14年保持“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一批检察官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线成长为行家里手。
把保护放在伤害发生之前
“预防就是最好的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这是滕州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基本理念。
在一起校外殴打学生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一名性格内向的初中生。案件办理并不复杂,但承办检察官注意到,孩子在询问时回避目光,言语中夹杂着恐惧与自责。除了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检察官第一时间为其协调心理疏导资源,并协助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孩子和家长渡过最困难的阶段。
“如果只停留在案件处理,伤害可能会在孩子心里留下更深的印记。”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浩说。案件办结后,孩子逐渐恢复正常学习生活,这样的变化也让办案人员更加笃定: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算法律账。
在个案办理之外,滕州市检察院同步梳理案件暴露出的治理漏洞,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围绕宾馆、酒吧、KTV等未成年人易受侵害场所,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一次联合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娱乐场所存在接纳未成年人、未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等问题。现场整改、约谈负责人只是第一步,随后,检察官又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该院持续围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娱乐场所监管、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部门协同、制度衔接,让未成年人保护从“单点发力”走向“系统治理”。
让法治走进课堂,也走进生活
比起事后介入,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
在滕州,一些中小学生对检察官并不陌生。随着“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推进,越来越多检察官走进课堂,成为“法治副校长”。
前不久,在一所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检察官卢洋并没有照本宣科讲法律条文,而是通过情景模拟,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亲身感受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互动问答中,不少孩子第一次意识到,“围观”同样可能成为伤害的一部分。“他们记住的不是法律条款,而是感受。”卢洋说。
围绕校园常见风险点,滕州市检察院联合教体部门编写《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预防毒品》等法治宣传手册,并推动在部分学校试点使用,相关法治课件在省级评比中获奖。
课堂之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为另一处重要阵地。通过模拟法庭、互动游戏等沉浸式体验,学生在参与中理解规则、认识边界。仅去年暑假,就有多所学校组织学生分批走进基地,在“角色体验”中完成一次次法治启蒙。
顺应青少年和家长的媒介习惯,滕州市检察院还与教体部门联合推出“娜样青春”系列网课,围绕家庭教育、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等主题进行线上讲解。其中,《构建和谐家庭呵护幼苗健康》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优秀奖,“娜样青春”栏目也成长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新媒体品牌。“孩子愿意看,家长听得进去,效果才会出来。”这是团队反复总结出的经验。
案件结束,陪伴没有结束
对于涉罪或受侵害未成年人来说,案件结束并不意味着问题解决。
17岁的小刘因寻衅滋事被依法不起诉。案件结案后,他一度情绪低落,既没有学习方向,也缺乏谋生技能。检察官在跟踪回访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依托未成年人帮教合作协议,将他送到技校学习汽车维修技术,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介入。
几个月后,小刘逐渐找回自信,开始为未来做打算。“有人真的在帮我,而不是放弃我。”这是他在一次回访中说的话。
类似的帮扶还有很多。滕州市检察院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根据不同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既关注法律后果,也关注心理修复和生活出路。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当事人小张长期自卑、亲子关系紧张。该院启动“1+N”帮教模式,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介入,一边进行法治教育,一边疏导心理问题,同时指导家长调整教育方式。多方协作下,小张逐步走出低谷,学习状态明显改善。
截至目前,该院已帮助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这些帮教工作往往发生在案件之外,却在一次次耐心陪伴中,为孩子们托起重新出发的可能。
(通讯员 孙明雪 王可 姚媛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陈俊如)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