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拔钥匙“留了门” 醉汉一时贪念“骑错了车”

地方法治 |  2026-01-20 2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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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不见了。刘先生告诉民警,这辆车是他日常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每天都会停在固定位置。当天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准备骑车离开时,却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四下寻找无果后,只好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民警很快锁定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并于当日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面对证据,该男子李某承认了自己骑走他人电动车的行为。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李某交代的偷车理由颇有几分“戏剧性”。事发当天,他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打车送朋友离开。随后,他在路边感到不适,正好在刘先生的电动车旁呕吐。吐完后,李某偶然发现该电动车的钥匙竟还插在车上,且周围无人。一时糊涂之下,他竟直接骑上电动车离开了现场。“我当时真是喝多了,脑子一懵就骑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糊涂事了。”李某在派出所后悔地说道。

查明情况后,民警及时追回电动车,并归还给失主刘先生。面对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刘先生连连向民警致谢,同时也对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懊悔。

民警提醒:

1. 离车即拔钥匙,防盗意识不可少。广大电动车车主应养成“人离车、车拔钥”的习惯,切勿因短暂离开或图省事而将钥匙留在车上,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 勿以“小利”触法,贪心侥幸要不得。面对他人遗落的财物或无人看管的物品,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伸手。违法犯罪没有借口,酒后更不能成为触法的理由,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 王璐颖)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