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政法话担当|法院篇 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山东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东法制报 | 2026-01-20 19:47:09 原创
路雨虹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展现山东政法系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集中反映“十四五”以来尤其是2025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效,特举办“‘数’说政法话担当(2025)”行进式融媒采访宣传活动。采访团由人民网山东频道、法治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记者及山东政法融媒体中心特约编辑组成。
本期报道聚焦全省法院系统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通过“烂尾楼盘复活”“豆浆知产保卫战”“环保企业信用重生”三个典型案例,展现山东法院系统运用府院联动破解破产难题、以惩罚性赔偿保护创新、借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返市场的司法实践,呈现全省法院以司法“硬举措”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的担当作为。
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山东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1234”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府院联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措施,持续以“硬举措”优化“软环境”,助力打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破中有立
府院联动助力化解破产难题
“项目复工了,总算能给业主们一个交代了!”临沂某地产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此前,该公司因债务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1100余套房源面临烂尾,续建资金缺口高达3.9亿元。
面临企业破产、项目烂尾、业主维权的复杂局面,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与沂河新区管委会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
法院和政府反复会商,敲定“预重整+重整”工作思路;
预重整阶段,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迅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沟通谈判各项工作,为拟定重整计划做好准备;
在最关键的资金问题上,管理人多次赴集团总部谈判,以房产抵顶的方式将总部归集管理的2.2亿元预售资金实现回笼;
政府协调引入外部企业为项目注资,释放58.94亩土地资源、规划配套商业10万平方米……重整计划以93%的高票通过,项目实现整体复工。
破产关系万家,影响一域发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凝聚破产工作合力,联合20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动建立“法院提出需求、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联动解决”的工作机制,共同破解企业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土地调规、税收减免等问题;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全面推行院庭长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团队”,以最专业的法官队伍为企业快速重整保驾护航。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助力下,2025年全省法院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60件,化解债务总额430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985.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4万亩,安置企业职工2.7万人。山东法院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和成效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推广。

2025年6月1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主持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
严格保护
知产审判助力守护创新“源头活水”
永和公司系“永和豆浆”商标权人,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王某店铺曾因侵害“永和豆浆”商标权被永和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和解。之后,永和公司再次发现王某在店招门头及菜单上突出使用“永和豆浆”字样,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权,并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侵权与永和公司达成和解后再次实施相同侵权行为,属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依法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综合涉案商标许可使用费、王某主观过错及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为13.32万元、惩罚性赔偿倍数为1倍,依法判令王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6.64万元。
“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侵权获利大、维权成本高,导致‘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滋生蔓延、屡禁不止。”承办法官介绍,通过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判处高额赔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

成武县人民法院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聚焦审判实践对惩罚性赔偿“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在司法解释确定的框架内,对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赔偿数额计算等予以进一步细化。《指引》发布以来,全省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件,赔偿数额2.4亿元,个案最高判赔数额达3000万元,有力惩治了针对“稻花香”“美年”“斐乐”“大北农”“禾丰”“三奇”“凤阳”等多个知名商标的恶意侵权行为,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省法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的10条措施,加强对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职能作用,2025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2万件,为科技创新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轻装前行
信用修复助力失信企业回归市场
淄博某新能源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拖欠电建某公司1.4亿元工程款未付。案件执行过程中,沂源县人民法院对某新能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查封,并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
多次进行深入调查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虽然偿债能力较弱,但还有一定经营收入。“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垃圾发电,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发展前景好。它的问题是收益链长、回款速度慢,现在又上了失信,在市场竞争中也没有优势了。”沂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若能争取达成执行和解,再通过信用修复帮助它消除负面影响,进而提升经营能力,债权人的利益就能得到充分保障,这家企业也能‘活’下去。”
经过执行法官反复二十余次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随后依法对某新能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该公司后续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逐步提升经营收入,电建某公司现已收到执行款5000余万元。
信用是企业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全省法院在严厉惩治失信行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力度,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回归市场、经济再生。一方面,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在纳入失信名单前给予1至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一刀切”误伤企业;另一方面,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

2025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山东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情况。
“近两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同比下降15.6%、16.2%,信用修复人数同比上升4.6%、45.5%,信用修复人数连续两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助力。”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执行局局长孟祥刚表示。
不止信用修复,善意文明执行同样传递着司法护企的温度。全省法院认真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细化完善36条工作措施,对有挽救价值但暂时陷入发展危机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经营的干扰。2025年对6757家被执行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执行标的金额87亿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山东法院系统将继续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赋能增力。

(“数”说政法话担当融媒采访团成员、山东法制报记者 路雨虹)
责任编辑:宋时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