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2人被抓!事关无人机……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1-20 18:08: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王瑜 烟台报道
随着无人机应用越来越广泛,“黑飞” 问题随之而来,对公共安全和航空秩序造成威胁。烟台芝罘公安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先后办理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2人被依法严惩。
案例一
1月8日,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卧龙派出所联合抓获一名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2024年至202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在某软件发布解除无人机禁飞限制的内容吸引客户,后联系其上家,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帮助客户远程操作解除无人机禁飞限制,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元。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月1日,毓璜顶派出所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人员孙某。经查,2025年12月31日21时许,孙某操控一架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第一海水浴场起飞,飞行至阳光100附近时被烟台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侦测发现并进行反制击落。孙某此次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高度最高达到真高411米,且未经过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目前,孙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黑飞”?
“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等。
法律链接
无人机怎么飞才安全?民警给您提个醒,请严格遵守下列法律法规——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无人机“黑飞”行为作出相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和使用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在UOM平台(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名登记、注册,按照相应机型的法律要求取得相关资质,管制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违反相关法律要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