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茂军任重庆市副市长

新重庆-重庆日报    2026-01-21 07:44:31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111号

(2026年1月20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黄茂军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春华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华为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二、任命

黄朝永为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蒲彬彬为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叶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高一棚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陈峰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临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超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米贤川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文飞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津坤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万永福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彭贵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赵彬、张小波、杨丽霞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晓玲、毛学江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莎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何欣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王鹏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覃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刘子龙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毛荧月、李亚飞、邱颖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余博、贺海艳、田丽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劲松、付佃强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雁苗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姚洪、郑召伟、陈娟、潘寒冰、安娜、李巍、张艳、邓捷、朱建新、许建华、邹琳琳、高宇、吴高杰、冉文佳、何丹、吕建、范云飞、王凝思、孙晶晶、胡相龙、蓝燕、秦金星、曹玉婷、黎寨、姜黎、欧阳智鑫、谭洪亮、吴瑶、周中超、李云梦、娄晓阳、黄厚林、樊珊珊、王勍、朱峰、周绪鹏、郑化东、张丽丽、唐崟、王美阳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顾廷海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常明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王茂刚、罗乐、李轶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罗晓玲、甘霞、戴粤、刘宝、王斌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冉鹏、陈洁、王一涵、尧荣恒、张崇杰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三、批准任命

李燕为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决定免去

谢礼国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扈万泰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唐慎的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

吴道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欢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一棚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苏福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峰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小林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格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刘卫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六、批准

欧彬辞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亮辞去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因机构调整并任命新的职务,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原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自然终止。

因机构更名并任命新的职务,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原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自然终止。

责任编辑:韩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