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身“绿色资产”!山东将探索建筑碳交易体系,让节能“生金”

山东发布 |  2026-01-21 14:32:20 原创

方垒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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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建筑碳交易体系,让建筑从“耗能载体”变为“绿色资产”,让行业各方获得更多绿色收益。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表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一系列部署,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出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青岛市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并通过国家终期总结评估,开展30个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建设,在全国各省区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591.1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5.2亿平方米,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实施意见》要求“培育绿色建筑增长点,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力度”。下一步,山东将坚持以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加快城市绿色转型,建设美丽城市。

健全顶层设计,强化发展政策机制保障。落实国家、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编制发布“十五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牢筑民生绿色宜居根基。

塑强试点典型,引领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广青岛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经验,健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管理,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争创国家相关试点示范,打造更多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典范,将绿色发展成果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幸福生活的生动答卷。

培育绿色产业,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助力城市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健全闭环监管机制,抓好“好房子”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星级绿建建设要求落地,为群众生产生活供给更多优质、健康的绿色低碳“好房子”。加强统筹协同,纵深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发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建筑应用。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让老小区、老建筑焕发绿色活力。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建筑碳交易体系,让建筑从“耗能载体”变为“绿色资产”,让行业各方获得更多绿色收益。

推广绿色建材,支撑建设更多“好房子”。持续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实施,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积极推动高品质建材生产与应用协同发展,重点推广隔声降噪、防水防反味、抗菌防霉、保温隔热等绿色低碳“好材料”,从材料源头保障住房品质,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大众新闻记者 方垒 报道)

责任编辑:张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