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成:建议制定《济南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赵晓丹 2026-01-20 17:01:51

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1月20日,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成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22年12月济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2025年2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预付宝”信托式监管平台,已入驻商家2200余家,相关经验具备推广和立法借鉴的条件。因此建议制定《济南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张宝成认为,现有制度存在立法层级低、监管覆盖不全、全行业统一规范缺失等问题,大量中小经营者游离于监管之外。济南亟需通过立法固化监管经验、破解治理难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提供刚性法治保障。立法建议重点规范以下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将从事商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类经营者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发卡主体发行实体卡、电子卡等各类预付凭证的纳入监管,排除一次性兑付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凭证。
2、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商务部门统筹协调,负责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备案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虚假宣传、不公平交易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形成“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体系 。
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投诉集中、风险预警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共享违法违规信息。
强化技术监管支撑,升级全市统一监管平台,增设消费预警、数据统计、违规溯源等功能,消费者扫码即可查询卡内余额、消费记录,实现一键投诉举报 。
3、加强资金监管机制
对不同用途的资金采取不同的预收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于风险较高的经营者采取信托托管的方式,对于一般经营者可以选择银行存管、商业保险保障模式,预收资金不得高于经营者净资产2倍的上限,广“消费一笔、划转一笔”的资金结算模式,依托“预付宝”等平台实现资金全程闭环监管,防范挪用风险 。
4、完善纠纷解决与法律责任
建立“先行调解+快速查处”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诉讼仲裁联合处置机制,将预付卡经营行为纳入信用评价,推动经营者诚信承诺。对未备案发卡、挪用预收资金等行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对恶意“跑路”、拒不退款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市场禁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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