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仿冒,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时隔近4年再发声明

澎湃新闻    2026-01-21 22:05:55

时隔近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再度发文强调其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无任何关联。

1月20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官网刊发声明称,近来,我中心多次接到投诉,有机构和个人长期仿冒我中心名称或假冒我中心名义,对外开展相关业务。我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唯一专门从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事业单位,全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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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还强调,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无任何关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于2020年起不再作为中国中小企业上市服务联盟指导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同时退出中国中小企业上市服务联盟。不存在名为“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上市企业(服务)联盟”的机构和组织。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最后表示,该中心已要求相关机构及个人立即停止非法侵权行为,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在此特别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仔细审核合作方名称,切勿上当受骗。

公开资料显示,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是中国唯一的国家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性服务机构。2021年,该中心正式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党建关系正式划转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工委。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4月,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也曾发布了类似声明。

当时的声明指出,近日我中心多次接到投诉,有机构长期仿冒我中心名称或假冒我中心名义,对外开展相关业务。我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唯一专门从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事业单位,全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名称。

这份声明亦强调,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无任何关联。

屡次被提及的“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也建有自己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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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站资料介绍,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前身是1982年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设立的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促进会,2001年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网站资料还称,中心是公益服务性的事业单位,宗旨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策划和咨询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策划、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组织、中小企业培训、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中小企业外事代理等业务活动。

另据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的举办单位为中国和平公司,经费来源为非财政补助(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该中心的宗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策划与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策划、中小企业外事代理、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组织相关专业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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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曾对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存在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6个月)改正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