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视频|山东推出“以旧换新”新政,鼓励“焕新”再售 ,支持发展租赁住房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12-1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樊瑞琳)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收购而来或自住的“旧房”如何处置?《指导意见》鼓励旧房“焕新”再售,鼓励采用“微改造+功能升级”模式,对旧房进行美化装修。支持用于发展租赁住房。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结合实际将收购房屋改造为租赁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