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推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以旧换新”无需还清贷款
山东法制报 | 12-12 现场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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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上午,山东省住建厅举办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朱潇在会上介绍,“带押过户”是指带抵押的房产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的政策。自2023年起,山东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累计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23985件,涉及抵押金额377.65亿元。针对住房“以旧换新”,山东持续推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群众在未还清原公积金贷款、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申请新贷款,节省群众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屈庆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