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说丨独身女子病逝,远亲无法用其遗产买墓地,“遗产由民政部门依法接收”
昨天20:26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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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女子病逝,自己的钱竟不能给自己买墓地?
46岁的上海独身女子蒋女士近日病情恶化去世。由于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
蒋女士的生前好友及远房亲戚希望用她的遗产为其办追思会、购买墓地,但蒋女士的远房表弟吴先生告诉记者,蒋女士所在的邮电居民区相关工作人员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根据《民法典》,无人继承遗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但蒋女士亲属提出用其本人财产办后事,却被“卡”在申请流程中。区民政局回应:愿意承办需提交书面申请,墓地支出须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需由申请人承担。
问题在于,何为“合理”?当地民政坦言,此类情况属首次,具体标准需法院审理确定。也就是说,逝者能否用自己的钱买墓地、买什么样的墓地,目前只能“一事一议”。
遗产本是个人合法所得,让逝者体面离开,应是社会最基本的善意。在政策空白期,急需一个清晰、人性化的“体面标准”,别让“合理”二字成了亲情与制度间的模糊地带。毕竟,一个人留下的财富,也该为她铺好最后一程的路。
(海报新闻综合新京报 澎湃新闻
编辑 左晓明 姜洋 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