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安:倡导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
大众新闻 14:05原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家庭也在增多,然而,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逐渐凸显。部分市民在广场遛狗时不给狗拴绳,导致正常行走的居民被突然窜出的狗吓到;还有的狗随地大小便,主人却没有及时清理,导致广场的环境卫生受到影响,原本整洁优美的广场环境大打折扣。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广场的和谐氛围,也引发了诸多矛盾和纠纷,影响了市民们的游玩体验。
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未能及时清除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我们呼吁:希望市民积极响应文明养犬的号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
枣庄市公安局 (大众新闻记者 孟令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