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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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郑州 通讯员 张明 姬生帅 济宁报道
1月13日,汶上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县委党校大礼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汶上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强、李保江、周传林、张钦国、武文忠、刘爱华、刘峰、李振生、房体建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家亮,县政协主席张德平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武文忠主持会议。
李保江作汶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过去一年,在中共汶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中展现担当,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积极作为,顺利完成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顺利收官作出了应有贡献。
汶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江作汶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李保江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汶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争当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排头兵、加快迈向500亿级“一个目标”,聚焦先进制造业集聚新高地、新型城镇化建设样板县、文化传承融合发展示范区“三个定位”和重大项目突破年、营商环境争优年、作风能力深化年“三个年”活动,紧扣工业经济、扩投资促消费、改革创新、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转型、改善民生、文化两创、安全发展等“九项重点”,充分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定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忠诚履职、务实进取,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力全县“十五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李保江指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进一步铸牢忠诚核心的向心力,厚植“政治机关”底色。要更高效能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汇聚服务发展的推动力,彰显“国家权力机关”本色。要更高水平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激发为民履职的源动力,展现“代表机关”亮色。要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锻造实干担当的战斗力,提升“工作机关”成色,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各项决策、议事和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切实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水平。
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善书作汶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善书作汶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刘善书指出,2025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县委中心工作,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8项创新工作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5项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六大建设”,深入实施“八大法治保障行动”,全力护航汶上县乘势而上、争先进位、跨越赶超,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凯作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凯作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杨凯指出,202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锚定“品质汶检”发展目标,持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突出“强能提信、匠心检察”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个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汶上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不是县十九届人大代表的县政府副县长和其他现职副县级领导,出席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县委党群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驻汶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乡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列席本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