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检机构转企改制实现全国首创,职工总体收入不降低

大众日报记者 李子路

2016-08-03 09:13:44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特检机构整合改革工作会议,挂牌成立了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精神,坚持“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创新体制机制,以省级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机构为主体,将省内25家特检认证机构进行以资产为纽带的纵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

职工总体收入水平不降低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保障,也是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将机构整合、改革、转企三步并作一步走,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根据《实施方案》,山东特检集团功能定位为省级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评价、检验检测服务、认证、认可、技术评审、相关技术研发等质量技术支撑的实施主体和投融资平台。全省质监系统所属特检机构、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以下简称省质量审评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企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分别完成转企改制并进行整合。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转企后组建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特检集团),为省管一级公益类国有企业,由省委委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各市特检机构转企后,为山东特检集团子公司(济南、青岛两市特检机构转企后可自愿选择是否加入山东特检集团),子公司为公益类国有企业。省质量审评中心转企改制后加入山东特检集团。

《实施方案》同时规定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股份结构。集团持有各子公司70%的股权,市政府持有本地子公司30%的股权。集团总资产包含省特检院、省质量审评中心转企后的全部资产和各子公司70%股权所对应的资产。子公司的资产收益分配,按照山东特检集团和市政府各占50%的比例确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山东特检集团70%、30%的股权。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成立后,实行检验检测资质和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全省统一的品牌、统一的资质和统一的质量体系,全面提高特检机构在保障生产安全、促进节能环保、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努力打造具有国内外竞争力、影响力、保障力的服务品牌。

改革三步并一步属全国首创

改革前,全省质监系统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24家、认证机构1家,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模普遍偏小,条块分割明显,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开放程度不高,综合服务能力、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特检机构整合、并于2017年底完成转企改制的要求,省编办决定“大步快走”,在原来拟将特检机构整合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待国家有关政策完善后再推进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特检机构同步整合、同步转企改制的方案,整合改革一步到位。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集团成立后,政府部门不再举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为有效保障各地质监部门安全监管所需技术支撑工作的实际需要,山东特检集团加挂省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技术中心牌子,承担相关技术检查工作。

合理保障转企的在编在职及离退休(退养)人员的权益,是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的关键。成立集团后职工待遇是否会降低?《实施方案》规定,集团中转企的在编在职人员总体工资收入水平不降低,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省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山东特检集团成立后5年内,税后利润经批准后优先用来提取建立公司任意公积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用于保障转企的在编在职人员总体工资收入水平不降低,不低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人员选配上,专门规定山东特检集团及子公司管理人员优先从全省质监系统选用;编制外聘用人员继续留用的,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原质监系统特检机构内部退养人员可由山东特检集团及子公司返聘并给予一定补助。

据悉,为了压实安全责任,整合改革期间,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据悉,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 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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