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零跑腿"业务再添新成员,19种病出院时可直接申请门规
2018-11-01 16:30:05 发布来源:舜网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近日社保局简化了19种门规鉴定的申请流程。自1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三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住院确诊后,可直接向该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部分门诊规定病种的申请。
据介绍,以前办理门规需要参保人通过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再到指定的门规鉴定医院进行查体,此项新政推出进一步实现了服务高效便民,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让参保人少跑腿。
简化申办流程“一次办好”落实“零跑腿”
职工医保参保人(或代办人)在治疗完毕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向直接向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申请的病种应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疾病。异地户籍的在职参保人申请“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需提交本人未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一份。
医院医保部门将根据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出具鉴定结论。申请人可于申请后下一周的第3个工作日查询结果。
此次纳入调整范围的19种门规病种分别是: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7.慢性肾衰竭(非尿毒症期);
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9.慢性心力衰竭;
10.癫痫;
11.间质性肺疾病;
12.重症肌无力;
13.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14.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
15.多发性硬化;
16.糖尿病(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或脑动脉支架、颈动脉支架术后同时合并糖尿病);
17.高血压(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或脑动脉支架、颈动脉支架术后同时合并高血压);
18.冠心病(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
19.脑血管病(限脑动脉支架术后和颈动脉支架术后)。
责任编辑: 张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