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零跑腿"业务再添新成员,19种病出院时可直接申请门规

2018-11-01 16:30:05 发布来源:舜网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近日社保局简化了19种门规鉴定的申请流程。自1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三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住院确诊后,可直接向该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部分门诊规定病种的申请。

据介绍,以前办理门规需要参保人通过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再到指定的门规鉴定医院进行查体,此项新政推出进一步实现了服务高效便民,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让参保人少跑腿。

简化申办流程“一次办好”落实“零跑腿”

职工医保参保人(或代办人)在治疗完毕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向直接向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申请的病种应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疾病。异地户籍的在职参保人申请“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需提交本人未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一份。

医院医保部门将根据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出具鉴定结论。申请人可于申请后下一周的第3个工作日查询结果。

此次纳入调整范围的19种门规病种分别是:

1.恶性肿瘤的治疗;

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7.慢性肾衰竭(非尿毒症期);

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9.慢性心力衰竭;

10.癫痫;

11.间质性肺疾病;

12.重症肌无力;

13.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

14.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

15.多发性硬化;

16.糖尿病(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或脑动脉支架、颈动脉支架术后同时合并糖尿病);

17.高血压(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或脑动脉支架、颈动脉支架术后同时合并高血压);

18.冠心病(限冠状动脉支架术后);

19.脑血管病(限脑动脉支架术后和颈动脉支架术后)。

责任编辑: 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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