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0名政府法律顾问
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2023-09-26 21:45:44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近日,青岛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选聘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0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为政府立法、作出重大决策、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聘期3年。
参选条件主要包括: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
(六)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无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
选聘程序
(一)报名。10月20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凡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律师事务所等所在单位专家学者、执业律师自愿下载填写《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青岛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处(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004室,邮编:266000,联系电话:0532-81608733),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评审。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领域、工作业绩、业界影响,以及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公开选聘拟定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在“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司法局”等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四)批准。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请市政府批准。
(五)聘任。市政府印发聘任通知,并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踊跃报名参与选聘。
《关于公开选聘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链接:
http://qdsf.qingdao.gov.cn/tzgg/202309/t20230922_7483669.shtml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报道)
责任编辑: 王菁华 李忠运
